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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,按当地税务局规定,每月或每季度申报一次。各地差别很大。
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,按年计算,按月预缴。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次月15日前预缴税款,并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结清税款,多退少补。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,应当按年计算,由纳税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缴清国库,并报送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表。
纳税人在一年内分期取得承包经营、租赁经营所得的,应当自每次取得所得之日起七日内预缴,并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结清,多报少偿。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、经营所得,按月预缴应纳税额的,纳税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;按季度提前纳税的,纳税人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。纳税年度终了后,纳税人应在3个月内结清缴纳。
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吗?
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根据我国法律,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,属于个体工商户。个体工商企业的性质更类似于自然人,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但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。